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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稚園課程標準-教育目標這是我民國87年就讀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學士後幼稚園學分班時整理的資料,找了一段時間後,竟然還能找到資料,有點高興。把它保留在網路中,和大家分享,以免因為家裡空間狹小而丟棄;不能和大家分享,也覺得可惜。經過教改後,現在已沒有幼稚園課程標準了,但是如果不把它當成死板的標準看,而是用來當作取材的參考,其實還是蠻實用的喔! 幼稚園課程標準教育目標幼稚教育之實施,應以健康教育、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,並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,達成下列目標: 一、 維護兒童身心健康二、 養成兒童良好習慣三、 充實兒童生活經驗四、 增進兒童倫理觀念五、 培養兒童合群習性 幼稚園為達成上述目標,須輔導幼兒做到下列基本事項: 一、 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和安全二、 表現活潑快樂三、 具有多方面興趣四、 具有良好生活習慣與態度五、 對自然及社會現象表現關注與興趣六、 喜歡參與創造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活動七、 能與家人、老師、友伴及他人保持良好關係八、 具有是非善惡觀念九、 學習欣賞別人的優點,並具有感謝、同情及關愛之心。十、 適應團體生活,並表現互助合作、樂群、獨立自主及自動自發的精神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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